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辱骂、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对公安民警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伤害,也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对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违法犯罪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为一线民警依法履职撑腰打气!
特别是2021年3月1日“袭警罪”正式施行后,江西省各级公安机关对暴力袭警违法犯罪行为敢于亮剑,坚决做到严厉打击。
少数涉嫌妨害公务罪和袭警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捍卫了法律尊严,有效维护了民警执法权威。
2021年1月18日,石城县公安局琴江派出所民警处置一起家庭纠纷警情时,一男子陈某某推搡、击打处警民警,抢夺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和警棍,并拿菜刀与民警对峙,威胁民警,造成1名民警头部受伤。石城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对陈某某刑事拘留。4月28日,石城县人民法院对陈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21年3月1日,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滨兴派出所民警处置一起纠纷警情时,男子罗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不断对民警辱骂、推搡,并用“锁喉”方式妨害民警执行公务,造成1名民警受伤。3月2日,八里湖公安分局以涉嫌袭警罪依法对罗某刑事拘留。6月4日,九江市经济技术开放区人民法院对罗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21年3月2日,新余市分宜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处理一起警情时,一女子梁某某手持菜刀劈砍民警辅警。一名民警左肋部被划伤,一名辅警身体多处被抓伤。分宜县公安局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迅速对案件开展调查。梁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分宜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5月10日,梁某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起诉。
2021年5月31日,景德镇市公安局城警支队二大队按支队日常勤务工作安排,在旅客出站地车站下客区对静态停车进行管理,劝离违停载客车辆。执勤辅警在对一辆轿车驾驶员蔡某进行劝离时,蔡某拒不配合执勤辅警工作,且驾车顶撞1名执勤辅警在车辆前盖上,并行驶近百米。后现场执勤人员利用出租车拦截。现场执勤人员与城警支队增援人员将蔡某带至市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6月1日,珠山公安分局以涉嫌袭警罪依法对蔡某刑事拘留。8月9日,蔡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起诉。
2021年6月18日,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带领辅警到某酒店核实一名违法行为人情况。在民警对违法行为人所在酒店的房间进行检查时,有6名男子突然冲进房间,对3名执法人员暴力殴打,并阻碍执法人员传唤违法行为人。高新分局分别于6月20日和7月12日刑事拘留涉嫌袭警罪的犯罪嫌疑人共6人。7月27日,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袭警罪被逮捕。
信丰男子暴力袭击执勤民警被判刑
2021年3月5日,江西高速交警直属八支队第三大队民警在赣州东高速路口设卡例行检查。当日9时许,男子张某驾驶七座车从赣州火车站载客后准备返回信丰县。被民警发现该车有非法载客嫌疑,遂要求张某到临时岗亭接受调查,张某拒不配合指令。之后张某突然进入驾驶室,将跟在其后的辅警挤至驾驶室,并在未关门情况下启动车辆撞到收费站路墩后被民警拉手刹停车,随后被赶来的地方交警等人控制后移交至派出所,期间因争抢车钥匙导致民警左手受伤。6月7日,赣州市章贡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抚州一家六口暴力妨害民警执法被判刑
2021年2月26日,抚州市东乡区某小区两家人因为婚姻纠纷发生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双方当事人带至派出所以做进一步调查。期间,龚某刚、龚某康等六人通过拖拽、拉扯等暴力方式,阻挠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民警劝说对方冷静,并将六人拉开,但遭到六人的踢踹、殴打、抱摔、拖拽、抓扯。经鉴定,四名辅警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近日,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龚某刚、龚某康、龚某程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被告人龚某方、龚某琴、王某梅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若认为民警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或你对该执法活动有质疑
怎么办?
一、拨打110电话,对民警的执法活动进行咨询或投诉;
二、拨打12389电话,
或登录网站http://www.12389.gov.cn/ 对民警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三、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点击了解袭警罪▼
来源∣厅督察总队 江西公安
声明:此文章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